
岳塘新闻网10月13日讯(通讯员:刘泽佳)一男子因为急需用钱,在几经找工作失败后,选择了深夜抢夺他人挎包的行为,作案两起,很快他也为此蹲进了牢房。近日,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夺案件,被告人朱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,责令其继续退赔被害人陈某损失人民币2000元。
2022年5月28日凌晨2时许,被告人朱某因急需用钱,来到湘潭市岳塘区某村,趁被害人谭某不备,从背后强行将其包抢走,包内有现金100元。随后,朱某继续在周边寻找作案目标。凌晨3时许,朱某来到该村和某巷交叉口位置时,见到被害人陈某与另外一名女子两人步行往某小区方向走,便尾随陈某后,趁其不备,将陈某的挎包带子扯断后抢走挎包,包内有现金5700元。综上,朱某两次抢夺他人财物,抢夺现金共计5800元,朱某将抢夺的现金部分用于自身挥霍。
朱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。公安机关扣押了朱某违法所得3800元,已发还给谭某100元,发还给陈某3700元。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抢夺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构成抢夺罪。朱某有犯罪前科,依法应当予以从重处罚,但朱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,系坦白,且自愿认罪认罚,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判处。根据其犯罪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相关条款之规定,对其作出上述判决。
法官说法:抢夺罪,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乘人不备,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抢夺行为不仅侵犯了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,还极大降低了群众的安全感,影响社会治安大局。法官提醒广大市民,深夜出行应当尽量避免携带贵重物品,特别是途经偏僻路段时,更应当提高警惕并尽量结伴而行,如果遇到突发的抢夺情况时,要第一时间报警。同时告诫不法分子,法网恢恢疏而不漏,一旦犯罪必定会受到刑法的严厉惩处。
责编:郭璇
来源:岳塘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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